第三十八章 他很符合你的审美(第2/3页)
安颐说好。
他们一群人慢悠悠走了,为了照顾赞云,大家都放慢了脚步,你一言我一语说些没有营养的片汤话。
赞云拄着拐,垂着头,一句话不掺和,他高高的背影透着几分萧瑟。
等这群人走远了,温仲翊说:“刚刚拄拐那人要是在纽约或者瑞士,能成为很赚钱的模特,这种藏系帅哥,身上有淳朴的气质像从伊甸园里走出来的,特别符合欧美人的审美,这种长相就像他们想象中的香格里拉一样神秘,可惜他在这个小镇上。”
安颐没有说话,伸手去拿面前的水杯,拿起来了又想起这杯子的塑料味,马上放下。
温仲翊看了她一眼,语气笃定地说:“他也应该很符合你的审美”。
安颐手一抖把那杯白开水洒了,水沿着桌面往下流,她慌忙把腿挪开,像被烫到一样。
大棚里坐着的其他人有说有笑,炉子边的鼓风机发出“哄哄”的声音,街上的电瓶车时不时发出“滴滴”的喇叭声。
安颐觉得心惊肉跳。
赞云在二楼西边的房间坐着,两条腿伸着搭在另一把椅子上,屋里没开灯,黑黢黢,只有月光从两栋楼之间的夹缝里洒下来照亮房间的一小块地方。
飞鹤路还很热闹,但关着窗,外面的声音几乎传不进来,仔细听能听见一点闷闷的声音。
当时为了隔音,他花了大价钱装的系统门窗,他们总是说,“你的钱花哪去了”,他的钱花在看不见的地方。
对面三楼的窗口还是漆黑,那顿饭还是没吃完。
那个坐在她旁边的男人,他记得,见过好几回了。
一回在农家乐问她要微信,一回夜里送她回来,老何问是不是她男朋友,再就是今天,开着一辆最新款的豪车,浑身干净得感觉用吸尘器也吸不出一粒灰尘,脸上洋溢着在恒温恒湿的环境里养出来的矜贵,跟她站一块儿就觉得他们两人是一国的,跟他们剩下这些人都不是。
有些东西大概,大概永远无法逾越。
她笑得心无城府,眼睛弯弯,大腿上盖着带着别的男人体温的衣服,两人几乎把头靠在一起。
隔着中间几桌的人头,他的目光都是隐晦的连光明正大看的资格都没有,不然他们会问,“你看什么,赞云?”他没法说他在干什么,不然他们会说,你撒泡尿照照自己。
从她走进那个大棚,屋里坐着的人眼睛都往她身上黏,有些像带着钩子,恨不得把她的衣服扒下来,他什么也做不了,强迫自己把眼睛转开不看她。
他想起家里那一锅炖了几个小时却一口也没动过的鸡汤,就像他的目光,都不能让人知道。
这是他自己的事。
他被砸伤的脚面这两天一直在隐隐作痛,那种痛不是让人嚎叫的剧痛却是无时无刻不在的,折磨着人的神经。
他们说的对,他从来不敢休息,像上了套的驴,只知道闷着头往前跑,如今被迫停下来,他心里很着急,百爪挠心,但他突然觉得没意思,好像在这天晚上突然顿悟,原来他也可以休息的,他不缺钱,他日常的收入足够他过上安稳的生活。
他在白川可以过上踏实体面的生活,做一个普通的小镇居民。
如果他妈妈活着,应该会觉得欣慰,他长成了一个勤劳的男人,靠自己的双手过上了安稳的生活。
可惜他们没有等到他长大的一天,没有看见自己的儿子长成强壮的男人,他也没法看见他们老去的样子,用自己的双手搀扶着他们。
他爸临走握着他的手,她妈帮他掖的被角,成为他们此生最后的告别。
他想起邹老师,每次想起他,他心里充满了愧疚,像落了一场雪。
这种愧疚无法消灭,无法弥补,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日俱增,像一件雪白的衣服滴上了一团酱色的油,一旦滴上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没法消除,除非时间能倒流,不然余生他都要穿着这件带污渍的衣服。
他十三四那时候,跟邹老师剑拔弩张,天天斗气,那个小院成天鸡飞狗跳,屋里的几扇房门几乎都岌岌可危,不是被他就是被盛怒中的邹老师摔的。
有一天他回家晚了,到家的时候夜里九十点了,周围白天里吵吵闹闹声都停了,邻居家那个讨债鬼,天天白天里鬼哭狼嚎的小孩都没了动静。
他小心翼翼地推大门,生怕门轴发出“吱呀”的动静,门闪开了一道缝,他一个脚伸进来刚落到地上,身子还没跟进来,转眼看见右手边的厨房亮着灯,邹老师在桌子前坐着。
他脸皮一热头脑一昏,羞愧让他转为进攻,他站直身体,大模大样把木门哐当一推,脚步蹬蹬地进了屋。
“赞云,你过来。”
邹老师在厨房里叫他,他的声音倒是很平静,像唤家里的鸡一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