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六章 我要去夜店玩(第2/3页)

安颐从没向任何人讲过这段生活,连她父母都不知道,她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向别人倾诉和剖析这么隐私的事,这天晚上,在一个小镇的厨房里,她毫不在意地讲了出来,扒开了当年匆匆堵起来至今还在化脓的伤口,并且一点负担都没有。

她觉得这个小镇也许正在治愈她,她能感觉到。

“你的朋友还在美国吗?”赞云问。

他无意识地把碗里的一块牛肉捣得稀烂,他把炖牛肉剩下的红酒倒进一口碗里,仰头喝了一大口。

“给我喝口酒,”安颐朝他要酒。

酒就剩他碗里的一些,他把手里的碗递给她,她接过毫不在意地仰头喝了一口,抿了抿嘴,一看就不怎么会喝酒的,又把剩下的递回来,赞云接过一饮而尽,他需要一些酒精,但这红酒对他来说,度数太低了。

“是,她会永远留在美国。”安颐答道。

“既然这么辛苦,怎么不回来?你父母知道吗?”赞云问。

安颐认真想了一下,她为什么不回来,回来好像从来不是一个选项,她必须咬牙往前,让自己更好更强,退缩让人鄙视,这个社会不会原谅她,她也不会原谅自己,这是她接受的教育。

半途而废,让自己开心,她从来没有想过,但在这一刻,她突然觉得充满向往,如果人生可以随时放弃躺平,那多好啊。

她摇头,心里很酸涩,“他们也不容易,我留学花了很多钱的,我们家里三个人都像被上套的驴,不停地绕圈拉磨,谁也不能自己挣脱缰绳跑出去撒欢去,大家都很难。”

她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。

“你男朋友呢,不是说很早就认识他了吗?”

“噢,当然还有他,他是除了小眉以外,我最好的朋友,他在精神上给了我很多支持,我永远感谢他。”

永远?这种词汇听起来让人心惊肉跳,像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扎根在大地上,再也不能连根拔起。

赞云把鸡处理好,砂锅都拿出来了,想了一下又放下,这时候炖好的汤到了晚上还要加热,口感总归差一点,还是到时候再炖更新鲜,他把鸡放到冰箱里。

他看了一眼外面,太阳很高了,路面上干得一点水渍都看不见了,天气开始热了。

傍晚五六点的时候,太阳挂在西边,天空一片橘红色,安颐冲进赞云家里。

他的屋里飘着一股暖洋洋的鸡汤香气,让人闻了心里很舒坦,厨房的炉子上,砂锅被小火煨着,盖子被蒸汽顶起来“啪啪”地冲击着锅边缘。

安颐跑到楼上,喊了一声,“赞云,我来给你送饭”。

赞云在屋里应了一声,“进来”。

她推门进去,扬了扬手里的打包盒,说:“我给你打包了一份炒面,正好你煮鸡汤了,配一起很完美。”

赞云看着她觉得自己有点眩晕,无缘无故有点晕车的症状,他问:“那你吃什么?”

“我有事,要去道南,在那吃吧,我赶时间,走了啊。”

“安颐,”

他高声叫她。

安颐盯着他,等他说话,她那双贴了假睫毛的眼睛像两个黑色的漩涡,让他的头更晕。

“怎么了?”

安颐看他不说话,出声问。

她的嘴唇上涂了亮闪闪的像镜面一样的肉桂色唇膏,让她的嘴看起来像微微撅着,让人的目光很难从那里移开。

赞云望着她,觉得气血上涌,好像有一百只手在挠着他,让他坐坐不住,说不能说。

她穿了一条到大腿中部的超短裙,那裙子刚刚盖住屁股,露着两条白花花的腿。

她的腿不是当下瘦得嶙峋那种,很紧致匀称,上身穿了一件紧身的吊带,这吊带差点兜不住她的胸,晃晃悠悠,那一条沟刚露了点头就消失在衣服下面,那一把能握住的腰似露非露,她在吊带外头套了一件长到脚踝的薄毛衣,耳朵上挂了两个跟碗口那么大的圆圈,晃啊晃。

她这身材穿什么根本不重要,男人不会看见她穿了什么,只会在脑子里把她的衣服扒了。

她朝他冲过来,那身材晃啊晃,晃得他头晕,任何男人见了都会头晕。

这人简直是,简直是混账。

“安颐,”他又叫了一声,仍然没说话。

“怎么了,有事你说。”

安颐拢了下自己肩头的头发,她把头发拿卷发棒卷了,满头的卷发随着她的动作在她肩头弹来弹去。

“你穿成这样骑电瓶车去道南?”他终于出声了。

“不啊,有人接我,,不要紧。”

安颐很着急,温仲翊在楼下等她,她挥挥跑了,“走了啊”。

赞云打开一旁的窗户,往下看,看见她从店里冲出来,冲向路边停着的一辆墨绿色的尊界SUV,她打开车门坐进去,把一双腿收进去,“啪”地一声关上车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