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
三岁果然是鸡嫌狗厌的年纪,谢明珠开始庆幸,好在自己来的时间算好的,把小晚小暖她们俩三四岁的年纪都错过去了。
所以就剩下一个小时,忍一忍吧,再有个二三年的,就出头了。
当然,劝着自己的同时,提前是把小时给揍了一顿。
不然心里堵得慌,哪里有此刻的顺畅?
小丫头不知是被打皮实了,还是知道全家她最小,大家都宠着她,毫不畏惧。
见人就没少告状。
夜雨骤起,噼里啪啦地拍打在芭蕉叶上,不多会儿积水就顺着屋檐如帘一般密密垂泻而下。
大伙儿都已经睡下了,谢明珠一边画着首饰铺子里准备做的衣裙款式,一面担忧地朝雨里望过去。
月之羡披着蓑衣回来,站在楼梯口抖了抖身上的水汽,将蓑衣挂好,朝着有些闷闷不乐的谢明珠快步走来,双手习惯地搭在她肩膀上,轻轻地给她揉着,“你怎么还不睡?是小时惹了你不高兴?”
显然,小时这告状的风,竟都吹到了沙若家那边去,不然月之羡怎么晓得?
提起小女儿,谢明珠就一脸无奈,“不行的话,找个人教她读书吧。”都说小孩的模仿能力强,早在银月滩小时在村里窜,听着大娘婶子们说土话,就学得比自家哥哥姐姐们要好的时候,谢明珠就该明白,这孩子的学习能力可不一般。
难怪自己那个时代小小年纪就要上幼儿园,幼儿园又分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大大班。
如今看来是有一定道理的,什么扼杀孩子的童年,那都是鬼话,就该趁着他们现在记性好学习能力快,多学习才对。
“那倒不至于吧,我听说就学人家笑而已。”月之羡听到了些,但又不是很齐全,所以不知道全貌的他,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。
谢明珠摇着头,仍旧有些忧心忡忡,“不一样的,你不知道那翁十斤母子三人不是寻常人,若人家是好好的,也还好说。”人家本就智力不好,她那样模仿人家,和模仿正常人是两个不一样概念。
月之羡能想到,如果让小时去上学,对于她来说是一件多么惨绝人寰的事,只怕撒泼打滚都是轻的。
而且他对于小时这个小闺女,也多几分偏爱,“那也不必找先生,叫她跟着老头子就得了。”以后老头子进出,都叫他领着,这总不可能还学坏了吧?
他提起王机子,谢明珠倒是想起一直要问他的事儿,“老头子怎想着就认你做了干儿子?”总觉莫名其妙的。
早前一句没听提过。
那天他忽然在萧遥子面前一说,自己都不好反驳,现在也就莫名其妙,成了王机子的儿媳妇。
如果老头子是因为觉得月之羡聪明,那天底下比月之羡要聪明的人不在少数,以这个为理由,实在是站不住脚。
月之羡嘴角一撇,似乎还不乐意做王机子的干儿子,“死老头先斩后奏,我在家的时候没听他吱一声。”他分明就是怕自己不答应。
又见媳妇满脸的好奇,只与她说起这其中的缘故,“他以前来过咱们这边。”
这事儿谢明珠自然是知道的,点着头。
“还去过银月滩,不怕死地跑海上去,是我爹娘将他捞回来的。”这些事情,是月之羡过年那会儿回来,去银月滩找老人们打听,就知晓的。
方也明白这老头子,怎么三言两语一劝,就跟着自己来了岭南,。
现在还先斩后奏认了自己做义子。
谢明珠满脸愕然,万没有想到老头子和月之羡的父母之间,还有过命的交情。
最后总结道:“果然人还是得心善些,见着落难的到底伸手拉一把,万一人家发达了,自己就算是没有受益,子孙后代也能沾几分光。”他们现在可不就是活例子嘛。
这大抵就是大家口里常说的,得老祖宗的荫德庇佑。
不过当年月之羡的父母,很显然没有冲着为了报酬救的人。
而那时候的老头子,也没此刻的名声吧。
但此事也让谢明珠一会感触良多,“可见以后咱也要多做好事情。”算是为孩子们积德。
月之羡想起那翁十斤母子三人,“你如今将绒花订单都给了翁十斤母子三人,可不就是做好事情嘛。”
“不,我给他们完全是因为他们手艺好,你不知道翁十斤那两个儿子,才四岁的年纪,就比咱家小时大一岁啊,那手多巧。”这么一对比,自家小女儿彷佛个小废物。
月之羡不赞同她这说法,“小时也很不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