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4章 合作(第4/5页)

相反,任谁看了《冬眠》的歌词都觉得林渊很有想象力。

“给我看看。”经纪人催促道。

林渊偏偏用手挡着,不给看。

“歌词里面是不是写我坏话了?”冯曾道,“还是有脏话?”

林渊:“能过审,放心。”

经纪人:“没事,过不了审你就用bibibi代替。”

林渊:“……”

偶尔,冯曾也有一点不靠谱的时刻。

“说起来,你要不要签一家音乐公司?代理唱片发行之类的。”冯曾道,“这方面我不太专业,去年《冬眠》发行之后,不少公司来询问我了。”

“他们觉得你以后肯定要出专辑的,就算不专门出,写的歌多了,也可以归在一起发张精选辑。”

“暂时……我考虑考虑。”林渊原本打算拒绝,后来想想,以冯曾现在的工作量,确实不适合再给他增加压力了。

音乐这一块,确实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,这样林渊自己也能少走一些流程。

冯曾没再坚持看《爱与恨》的歌词,不过鉴于林渊取了这么严肃的歌名,经纪人还是多嘴问了一句:“最近又恨上谁了?”

林渊:“恨的人太多。”

“可能恨你的人更多。”经纪人补充道。

林渊引为知己。

这首歌的发行步骤还是和《冬眠》差不多,不过在正式发行之前,林渊还是和某家音乐公司签了合作,之后从编曲到录制再到发行,整个流程林渊没再费过心。

对方找来了最合适的编曲人。

在林渊表露出想学编曲的想法之后,对方也请来了老师教他。

词曲则仍然属于林渊自己,版权独立在他手上。

这家公司没考虑过买林渊的版权。

双方是合作关系,林渊不是初出茅庐的新人,不会轻易上当,他也不缺版权这一笔钱。

不如说双方合作是互利互惠,音乐公司这边受惠更多——林渊的知名度摆在这里,不如说林渊把本属于自己的钱分出去了一部分。

《爱与恨》的灵感来自于《重案》某一个案件。

这个案子是纯粹的悲剧故事,从头到尾只诠释着一句话——爱情是谎言。

这个案子,爱不是没存在过,只是太短太短,转瞬即逝。

爱的时候深深爱着,走的时候也利落干脆,毫不迟疑。

但一方轻易抽身,却不代表另一方也能如此从容。

总有人困在谎言里,甚至一困就是几年几十年。

冯曾总算看到了《爱与恨》的歌词,经纪人唯一的想法是——“有什么我不能看的?”

“这不就是很正常的一首歌吗?”

林渊:“……因为我没有写过爱情相关。”

他有种在熟人面前表露爱情观的羞耻感。

经纪人:“在我面前吵架,你怎么就不羞耻呢?”

林渊:“……我甚至可以在你面前打架。”

并且毫无羞耻之心。

……

《爱与恨》等待面世,林渊也同时做好了进组拍电影的准备。

和其他明星比起来,他倒不算特别忙,不过他每周都有工作,清单虽不算挤,却也不会有哪一周能空出来。

这已经是冯曾努力过后的结果了。

以林渊目前的咖位,在两部剧爆火之后,按业内递给他的邀约,他完全可以做到全年无休。

林渊有自己的主发展方向,拍电影,拍剧,写歌,冯曾便按这三方面给他介绍工作,其他能推则推。

不然,品牌站台、时尚活动、拍摄、卫视和平台的活动、直播、访谈、综艺……根本忙不过来。

从某种程度上说,林渊目前的规划不利于发展商业价值,也许他很快就不红了,不趁着这段时间多赚钱的话,以后可能会后悔。

品牌商们也多有诟病,林渊的合作难接,这已经是圈内公认的事实了,林渊眼下正当红,没人说什么,但无论如何,推掉某个合作,下次再想靠过去,对方就未必给机会了。

除非林渊能一直红,一直长红,他的挑剔才是对自己负责。

一旦某天他降了咖,在品牌商眼中,挑剔就等于毛病多。

品牌方愿意包容大咖,却未必愿意给小咖一个机会。

但这是林渊自己的选择,他不会后悔。

冯曾充分尊重林渊的选择,他不觉得自家艺人是傻子,相反,因为林渊的这份执着,他反而多了一丝钦佩。

娱乐圈里这么多艺人,有几个和林渊一样?

或许是网络发展了,娱乐圈的模式已经与前些年有很大不同,“五百猪红”这类明星渐渐变多了,靠营销而非靠实绩成名的明星层出不穷。

但冯曾觉得,还是得有林渊这样的人存在,哪怕很少。

……

林渊接下来要拍一部电影,这一点早在网上传出了风声。